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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公民互联互动创文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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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25     来源: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公民互联互动创文长效机制

林元灏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是一座城市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的标志。20165月以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汕头大地上如火如荼进行着,市容市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市民精神面貌亦更加饱满,整座城市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但是,创文只会一直在路上,永远没有终点,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创文长效机制,让文明成为汕头永恒主题任重道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里,政府是主导、社会组织是主力、市民是主体,只有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公民互联互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才能达到“1+1+13”效果,为我市成功创文汇聚起磅礴力量,把创文活动和我市城市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 把握关键,狠抓管理服务,突出政府在创文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规范的城市管理是文明城市的重要元素,在创文过程中的突出政府主导是成功创文的根本。但是,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政府主导应当更加注重在管理和服务方面,一是在管理上牢牢抓住补齐“城市管理”这块短板作为创文的关键切入点,二是在服务上提供适合各界各阶层群众助力创文的平台,充分发挥市民主体作用,尊重反映一部分市民群体的社会社团的创造性、建设性,才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凝聚共识,快出成果。

(一)加强城市管理,狠抓“三公”文明。当一名外地人来到这座城市,最直观的感受无疑来自公交、公路和公厕,此“三公”的文明程度,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城市的综合文明程度,是文明城市的第一名片。前段时间,我市启动全市客运车辆行驶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就是狠抓公交(含公交车、出租车、大客车等)文明,即是抓住了“三公”文明的重中之重,使每一位市民以及踏足汕头范围的人从感受公共车辆的文明驾驶程度来触摸汕头的文明程度。文明公路包括了“畅、安、舒、绿、美、谐”等元素,抓好公路文明,一方面要大抓建设,抓大建设,有序地建造、维修、绿化一批城市主干道、快速交通干道、沟通城际、区际的要道等;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改变城市交通乱象,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厕所是人类文明的尺度”,也是一座城市“最后的角落”,按照市旅游厕所建设计划,2015年至2017年全市将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56座,覆盖范围包括汕头市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干道、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为厕所文明夯实物质根基,但其后续管养、提升厕所服务、培育市民使用公厕意识依然需要政府强化管理、引导,让每一间小小的厕所都能够折射出文明汕头之光。

(二)创新管理方式,刚柔性相结合。强化管理必然体现在管理方式上,采用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执法方式,刚柔并济。创新管理方式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解决市民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与落实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与严格依法执法结合起来,把市民对文明城市管理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城市管理过程让市民参与,成效让市民评判,成果让市民共享,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进一步提振市民“主人翁”意识。一方面,结合当前网格化管理模式,可尝试模仿浙江省“乌镇管家”做法,进一步吸纳市民参与到管理过程中来,依据“十户一人、一梯一人”的要求进行信息员人员配置,通过“传统+科技”、“网格+行业”、“管家+管事”等多种途径实现全方位的管理服务和全覆盖的社会信息网络,形成一张强大的“文明网”,涵盖城市管理各个方面,并且可以为社会治安稳控提供更多支持,进一步增强市民安全感;另一方面,对不服从管理劝导、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严格依法处置,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领社会风尚。坚持主动宣传引导,争取赢得广泛支持,最为关键一招就是建立健全宣传舆论工作机制,通过提高新媒体时代与群众、与媒体的沟通能力,运用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创文、引导创文,加强对中小学生文明教育,更加注重用普通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进而引领创文的社会风气,为创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具体做法上可探索在主流报刊设置专栏报道或刊发群众创文相关稿件、拍摄相关宣传片、继续推进“文明社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百佳群众组织”、“文明礼仪先进单位”等评比活动、编制印发《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手册》、根据受众分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平台做好侧面宣传等,营造文明汕头的“大气候”。

(四)形成相关制度,推动文明成果落地生根。随着创文工作不断推进,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成果得到巩固,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严重影响了创文活动向纵深发展的进程。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关键要靠制度,故政府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加快基础性制度建设,鼓励各地区、各单位探索建设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推动从事后处罚处置向长效机制转型。比如,在现有的《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探索推出《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办法》,为今后进一步出台地方性治理综合法规《汕头市城市管理条例》打好基础。同时,在制度中更加注重在发挥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把一些合适的社工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吸纳到城市管理过程中来,吸纳民营资本投入城市管理与建设,形成多元、开放、长效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 创新治理,发动社会力量,营造更加浓烈的创文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过程本质上就是一项社会治理过程,离不开数以千计的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重要纽带——社会组织。可以预见,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在创文过程乃至城市治理过程中,必然在宣传、组织、监督、沟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创文过程中的主力作用,增进创文点、扩大创文面,营造更加浓烈的创文氛围,为创建文明汕头注入助推剂。同时,政府可藉此时机,强化与之交流协作,增进彼此了解,在构筑更加开放包容的治理架构、破解形式多样的社会难题、打造“政府——团体——市民”良性互动模式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尝试,为汕头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积累经验。

(一)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当前,我市各类型组织正呈蓬勃发展之势,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团体、社会团体与部分热心公益的企业,正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不断更加重要的角色,创文过程不仅不能落下他们,更要依托他们,放手发动他们,同时在此过程中加快培育一批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以适应今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汕头发展之需。按照现在政府条块体系,探索完善线条联络机制、激励机制、购买服务机制等,着重发挥社会组织在宣传创文、组织部分群众、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承担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等方面作用,采取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商业化模式运作等多种方式,让每个愿意参与创文的社会组织都有机会、都有平台、都能获得支持。

(二)发挥村居自治机构作用。目前,我市计有村591个、社区503个,这近1100个村居自治机构的背后正是所有的汕头市民。探索发挥村居自治机构在创文过程中的作用,让文明村居遍地开花,推动文明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也是创文长效机制中的应有之义。一方面,从党委、政府角度继续大力推进幸福村居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广“道德讲坛”、“农家书屋”等,为村居搭建更多平台,同时激励各村(社区)探索符合本地实际、试点具有本地特色的创文举措;另一方面,各村(居)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如在自治权限内主动探索出台与创文相关的乡规民约,通过吸引民营资本投入、居民适量出资、社工机构参与、争取政府补助或转移支付等方式提高村(社区)群众在治安、家政、医疗、卫生甚至生活方面综合水平,更加关注、关心、关爱辖区内孤寡残障人士等,从而让居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创文不仅仅是路面更加宽敞、城市更加靓丽,还有生活的便利、居住的安全、社会的和谐,创文成果是可以感受得到、触摸得到、享受得到的。

(三)发挥家庭引导教育作用。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亦是创文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促使创文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的关键。家庭参与创文过程离不开政府和社会,政府和社会要打造文明家庭激励表扬机制,一是继续推进或创新“文明家庭”、“书香之家”、“汕头好人”等评比项目,积极推荐我市家庭参与“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比;二是打造文明家庭宣传平台,除了通过传统的报刊电视等媒体创新宣传,如摄制“汕头家庭在创文”系列片等,更要注重在新媒体如“两博一端”中打造宣传汕头文明家庭阵地,让“汕头家庭”成为“文明家庭”的又一称呼。同时,各家庭也要充分意识到一家之文明对家庭成员的发展重要性,特别是成年家庭成员对未成年成员潜移默化的影响。

三、 更新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在创文过程中进一步厚植主人翁意识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靓丽的名片,这座城市的市民是持有这张“名片”的主体,每个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直接参与者,也必然是最终受益者。只有每个市民都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主动作为打造文明的“窗口”,才能让创文活动形成的新风正气树得起、留得住。

(一)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创建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不仅仅是为了拿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而更重要的是要让这里的人们过上文明幸福的美满生活,让海内外潮人对汕头更有归属感、认同感。作为市民,要把创文当做一件“自家”的事,要做主人,不做看客,更新固有的不正确的观念,积极投身创文行动。具体说来,一方面,要主动做文明支持者,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确保个人不出现不文明行为、积极让家庭圈、亲戚圈、朋友圈成为文明宣传圈、文明行动圈;另一方面,要主动做不文明现象的反对者,敢于同不文明现象、行为作斗争。

  (二)以“勿以善小而不为”之心参与到创文建设之中。每个市民既是创文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文明的最终受益者,每个市民的一言一行都在折射着城市的文明程度。令人欣喜的是,自觉拆违建、弯腰捡垃圾、酒后找代驾的现象日益普遍,广大市民“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创文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是,这无疑正处于形成气候之时,还需要更多市民积极行动,政府、社会团体也要适时表扬激励,让广大市民积诸小善以成大善。

  (三)敢于与不文明现象作斗争。毫无疑问,在创文的过程中仍会出现一些与文明背道而驰的现象,这就是我们要与之斗争的内容。目前,在我市的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仍然存在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如有的“门前三包”未落实、有的乱丢纸屑垃圾、乱摆乱放有所抬头、交通乱象屡禁不止、酒驾醉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作为这座城市的市民,第一要务当然是不去加入其中,但更重要的是在发现这些现象时能够主动制止、主动举报,在平时主动提醒亲戚朋友不要出现不文明行为,主动教育小孩讲文明等,以主人翁之心之行自觉地巩固创文成果,让文明之光照耀汕头大地每个角落。

  (作者单位:潮南区雷岭镇人民政府)

(注:本文在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理论研讨会上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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