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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潮州的绅士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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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29     来源: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论近代潮州的绅士阶层

■ 黄瑾瑜

    潮州绅士阶层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是封建专制制度的产物。他们是儒家学说在潮州社会的代表人物,是儒家纲常伦纪卫道士、推行者;高踞于几十万、几百万潮州平民百姓之上,支配着潮州民间的社会生活。近代潮州绅士被认为是一个时代沉浮的投影与标识,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汕头被迫开放为商埠,绅士阶层的发展演变已经成近代潮州、乃至整个粤东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不断分化的新绅士有力地推动近代粤东政治变革、文化演进和社会发展,甚至成为这一时期社会运动的代言人。
    一、步入潮州绅士阶层的途径
    潮州绅士阶层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特产,是封建王权在潮州地方社会的延续。潮州绅士阶层起源于科举制度、捐纳制度、军功制度、荫袭制度等封建统治制度。
    科举制度是潮州绅士产生的正途,也是潮州绅士产生的主要来源。潮州绅士大多数是参加各级封建政府考试取得功名而步入绅士阶层,这是走正途道路。然,要通过这途径获得功名是颇艰难,就是要考取绅士最低级的生员,也不容易,需经过童试(县试)、府试和院试三场考试,武生员的考试也是由三场考试组成。考举人三年一次,潮人参加者往往数千人,取中者机会比生员就更少。
    虽然“绅士是科举制度的产物”,但绅士阶层来源绝不是仅科举一途。除科举正途绅士外,还有异途绅士的存在。异途绅士的主要来源有三:
    其一是捐纳制,这是栖身于下层绅士的捷径,潮人称之为“捐监”,意即监生的功名可由捐纳而得,捐监者名义上就成为国子监的学生。这些由捐纳而获监生者称“例监生”,即“援用成例”捐纳的监生。
    其二是军功。军功制度是指封建政府为鼓励将士为朝廷效命而实行的奖励在战争中功勋卓著者以各种虚实职衔的制度。非武生员的行伍兵卒出身的清代普宁人赖长、方耀都因攻杀太平军立下大战功而发迹升迁,赖长官至总兵、方耀官至广东水师提督;澄海人许龙本为盗寇因抗杀郑成功在潮地征粮有功而获得清王朝加封潮州总兵。这些人都加入了潮州绅士的行列。
    其三是荫袭。荫袭制度则是与封建宗法制度等密切相关的一种奖励显赫官吏之后代以世爵、世职的制度。封建宗法制度是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支柱,潮州封建社会里因为出身于上层官僚家庭或其他原因受荫庇得袭世爵、世职者也不在少数。如明兵部尚书、揭阳鮀江都人翁万达(今属汕头市人)之长孙翁锐,清初潮州水师总兵、澄海人许龙之子许天风,清协营守备、澄海人蔡振华之后蔡义发都是世袭特权的“荫生”。封建王朝之所以要授与他们荫生是考虑到其祖辈有功于国家,或为国家受大难。翁万达为明王朝边疆御敌和重修万里长城有功;清蔡振华为清王朝尽志殉职,所以他们的后代就得王朝的封荫而进入绅士阶层。
    上述四种制度是潮州绅士来源的基本保证。而科举制是绅士制度的基石,居于主要地位;其他三种制度处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封建政府利用科举和功名制度使潮州绅士阶层的成员人数基本确定下来,潮州绅士的资格和地位都变得固定化。在潮州封建等级社会,绅士制度也可以说是一种身份制度。因此,从来源上看,封建专制统治制度是绅士制度的母体和根源,也就是说,潮州绅士阶层是一个依附于封建国家政权而存在的一支制度化力量。潮州绅士正是通过上述制度而成为一支影响潮州社会非常深远的权威力量。
    二、潮州绅士的特权
    潮州绅士具有特殊的免税、免刑、社会地位尊贵等政治和经济待遇,这不仅为法律所规定,也为社会所“接受”。
    1.潮州绅士享有历代封建王朝的律例、谕旨和成例所规定的刑罚和法律的特权。如果绅士犯罪,他们不会上刑。若罪行严重必须惩治,首先要除其功名去其绅士身份,然后对其处置,这样就与整个绅士阶层无关。清光绪十六年(1890)海阳枫洋廪生苏遇春勒索同乡苏基妹筑墓案。奉粤督清查潮州积案的全权大臣方耀,未革去苏遇春的功名,就将苏审问定罪,结果引起潮州、嘉应州绅士的干涉,潮州各界罢市,闹得方耀无从措施,难圆其案。这显示绅士享有的特殊势力和“威望”。作为绅士阶层的一员,特别是高层次的绅士,其社会地位与知县不相上下。有的甚至品级更高,知县无权革去其绅士身份,实行判决。
    封建王朝的法律同时特别保护绅士不受平民百姓冒犯,如有冒犯,法律将给予严惩,以保绅士的社会地位。倘若绅士受到辱骂或殴伤,这个辱骂者要受处理比其辱骂百姓严得多。据《大清律例》规定,“吏卒骂举人仿照骂六品官律杖七十”。如果辱骂的是一普通人,仅笞责十下。
    2.潮州绅士享有经济特权。历代封建王朝对他们的赋税和徭役均有特殊规定,并且对其求功名给予例银或其它津贴。封建社会士、农、工、商,士为首,因为他们是“齐民之秀,国家培养人材,身列胶庠者,各宜修洁自爱,岂可承充官役自取侮辱。”所以封建王朝从律法上规定绅士有免纳徭役的特权。这种免纳徭或免纳税款的特权不仅适用于绅士本人,有时也适用其家族成员。明朝规定官员免除赋役办法,京官一品免品粮30石,徭役30丁,以下按品递减,至九品免钱粮6石,人丁6丁,外官优免是京官的一半,以礼致仕的官(绅士)的优免是在职官员的7/10,一般闲住的优免为在职官员的5/10。对国子监生、举人、生员,即绅士免粮2石,人丁2丁。清朝初年还承其制只是减免粮石、人丁数量要少一些,对绅士只免本人丁银。此外,潮州绅士还享有免纳一定限额的田赋。但后来,潮州绅士只免纳本人的丁税,在法律上不许免纳任何田赋。雍正年间在潮州府推行“摊丁入亩”税制,但绅士免纳丁税的特权,并不是因“摊丁入亩”而消除。潮州绅士占有较大面积的田地,免征徭的特权受益很大。
    潮州绅士中的廪生可领到潮州府、府属各县的廪例银,如澄海县廪生每位每年可领2两四钱的廪钱;那些在国子监就读的监生,潮州府也有所津贴。潮州府及府属各县的学田租,还设生员赴省乡试“钱库”,资助其“舟资”盘费。除了府县补贴,赴省应试的生员和赴京应考的举人,常常得到其家族或绅士主持文会的资助。如嘉庆年间,海阳县绅士邱步琼、陈观等多方筹划、广泛集资,创建扶轮堂。他自已带头拿出几百两银子作为倡导,劝勉绅士;富户捐钱为扶轮堂购置田产,收取租利,作每科参加乡试、会试者的旅费。
    三、潮州绅士的各种社会活动功能
    潮州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导地位和享有各种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若干社会职责。
    1.潮州绅士在家乡中有某种参政权,这或叫清议权。在潮州地域任上的官员,为取得好名声,同时要把公务办好,必须取得绅士和在籍的、不在籍的官员之家的支持。因此要曲意同绅士及地方实力派交好,诸事听取其主张。
    潮州绅士,常在兵荒马乱,政局动荡的时刻,组织乡民丁壮,保卫桑梓。明中叶,倭寇猖獗,屡犯潮州,抢劫掠夺乡民财物。宣宗宣德元年(1426)倭船入泊澄海县东里湾,洗劫东里,继而进犯宣化都,该都上里村绅士陈彝虽年逾古稀,率全村村民奋勇抗击。陈彝奋勇当先,捶杀倭酋,士气大振,众乡民乘胜追杀,倭寇损兵折船,即日下海逃遁,保得全村安宁;明、清王朝更替,在潮战火蔓延较长,潮地处于无政府状态。澄海盗寇许龙、魏朝义、黄海如相继而起,肆意残害人民,澄海鸥汀乡武秀才陈君谔率乡人抵御,“守住鸥汀寨,为时望所重,远近的人都来归附”。嘉庆澄海县志将其列入忠烈项目。
    2.潮州绅士操握家乡的各项事项管理。潮州绅士、特别上层绅士,凭其特权“威望”与经济实力,操握潮州地方民众的社会生活、生产、慈善等事项。主要表现:一是造桥修路。自宋代潮州经济腾飞起,潮州各朝绅士关注乡村局部的、涉及区域较大的、县与县间的桥梁道路的修造者多。宋绍兴八年(1138)海阳县大和都乡绅翁元在其村前创建南岸为海阳、北岸为揭阳,交通两地的李浦大桥(现名万里桥);至清同治十年(1871)大桥崩塌,光绪六年(1880)乡绅重建;明朝海阳薜侃在庄陇乡前建的通济桥;等等。二是筑堤抗灾。自宋潮州韩江修筑至明清基本连成200多公里长的堤系,各朝的潮州绅士热心参与操办。在操办方式上,或由绅士一方操办、或由几方绅士合力规划实施、或由潮州官员提倡然后绅士们具体实施;筹款方式上,或是绅士私人捐题、或是绅士领头捐题并倡议、或是潮州当地官员按亩数向百姓摊派。无论如何,在执行中总是由绅士主要操办的。三是潮州绅士热心操办慈善福利事业。据潮州府志和属下各县志反映,济贫、义葬、育婴堂或其它诸如此类的组织、经费和管理很多均由绅士承担。
    3.潮州绅士积极支持和宣扬纲常伦纪。潮州的绅士很多是从科举中获得权势和威望,其政治文化生涯处处表现与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并把护卫封建纲常伦纪为己任。一方面潮州绅士积极捐献财产兴办培养儒家思想阵地的学宫、书院和文昌祠。突出的有元揭阳鮀江人(现属汕头市)潮州总管陈肃修复兵燹毁坏的文庙,明海阳龙溪都人大理寺卿林熙春辞官回乡后倡修文庙、乡贤祠。那些未入仕途而经济实力强的绅士也积极修建各地书院。就是经济不丰裕的生员,也尽其职责捐其家资部分财物。另一方面潮州绅士是积极宣讲“圣谕”的职任者。据潮州府志记载,明清潮州府各县都建立乡约所,并挑选绅士或秀才中有学问、德行的担任约长,选举诚实堪信、素无过犯的绅士值日分讲,向百姓灌输忠孝节义思想。
    四、潮州绅士阶层的近代分化及其终结
    晚清时期,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清朝封建统治者也开始调整其政策,由此带动绅士制度的相应变化。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对潮州绅士阶层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潮州绅士阶层就此瓦解,也并不意味着潮州绅士阶层的来源就此断裂。
    在科举废除前后,有官办、教会和民办三股力量在潮汕创办新式学堂,至清末1911年,潮汕各地中学堂15所、小学堂75所。在改旧时书院为新式学堂的过程中,为刺激兴学,清政府采用沿袭科举考试的形式,用封建功名或职衔奖励新式学堂学生和留学生。1904年张之洞主持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便专门制定《各学堂奖励章程》,给予各级学堂的毕业生以科举之功名。如在潮州府、县中学堂及其他学堂程度相等毕业的学生奖励为优、拔等贡生;在各县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实业学堂毕业的学生奖给生员。而为鼓励学生出洋游学,1906年10月,清政府学部正式颁布《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其中规定:毕业生考列最优等者,给予进士出身,考列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均由学部开单带领引见请旨。早在1872至1873年,成长在汕头、原籍镇平县的黄开甲和海阳县的曾笃恭、曾溥兄弟3位潮汕幼童,先后被清政府公派赴美国留学,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进步的思想文化。他们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派留学生、洋绅士。随着清政府留学制度的不断完善,至辛亥革命前潮汕出现出国留学高潮。
    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堂制(包括考选留学生制度)取代科举制度成为清末潮州绅士阶层的主要来源。由于清政府统治政策的调整,潮州绅士原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也已经发生变化,其社会分化还非常迅速。这主要表现在:
    1.封建体制内分化
    洋务派绅士的产生是潮州绅士阶层体制内的一次重大分化。19世纪两次鸦片战争导致的民族危机强烈震撼朝野,清政府内外交困。洋务派摆脱传统的“夷夏之防”等观念,积极应对新的时代变局。很显然,这一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的分化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丰顺县(时属潮州府)丁日昌首创轮船航运事业;创设江南制造总局;倡办开平煤矿和轮船招商局;提议军事国防方面创建北平、东洋、南洋三支水师;等等。他无疑是中国最早的洋务派绅士。
    至辛亥革命前,清末科举的改制与新式学堂的大量设立,这使潮州下层绅士获得晋升的机会,而下层绅士也充分利用这一上升的机会,成为推广与创办新式学堂的主体。正是这一批人形成既不同于旧式绅士又不同于完全新式教育的“新绅士”,是过渡的一代人。也正是这一代人感受着对粤东近代社会的求变,与努力适应并促进这一变革。他们的一些人既是高等学堂的主体,又是主要面向年龄较小无功名者的初级学堂的教习主体,又是基层新式初级学堂的主要设立者和管理者,成为新式的学绅。
    另外,此时期潮州绅士阶层还涌现一支来自南洋的海外商绅。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9世纪70年代后,清政府以南洋地区华埠为主要目标,不断派遣专使向华侨社会劝诱捐赠,投资国内。同时,清朝政府对捐款者封官衔名号予以褒奖。潮州人在南洋众多,当然是捐赠踊跃。在清朝看来,华侨远居海外,买官封爵,无非虚衔浮名,清朝可得捐纳实利,又可笼络远人之心。海外致富潮籍华侨大多出身卑下,虽久居国外,传统价值观念仍根深蒂固,光宗耀祖莫过于功名爵号。如出生于大埔县(时属潮州府)的张弼士,是当时海外华侨中首屈一指的巨富,被美国人称作中国的“洛克菲勒”。他为振兴祖国工业,大规模投资国内,从此亦商亦官,走上仕途。先后投资兴办粤汉铁路、广三铁路等,并创办山东烟台张裕酿酒公司。并先后担任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闽粤两省农工路大臣、钦命头品顶戴、光禄大夫、粤汉铁路总办、佛山铁路总办等职。这批客居南洋的潮州华侨通过在国内投资捐纳也就进入绅士阶层。
    2.封建体制外分化
    体制外分化是指绅士的革命化。“绅士革命化”无疑是潮州绅士阶层做重大、最深刻的社会转型。众所周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汕头被迫开放为商埠,是粤东社会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这让具有一定功名或职衔的潮州传统绅士更多地接触西方思想理念,看透清王朝腐败无能而从旧的封建牢笼中挣脱出来,走向以暴力革命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道路。至此,他们不再以原有的绅士身份发挥作用,而已经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澄海县高绳芝考中举人之后绝意仕途,致力兴办实业。先后投资兴办汕头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开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还集资架设汕头至澄海的有线电话等;捐款支持1907年丁未黄冈起义和惠州起义。辛亥革命时,他毅然参加革命,同时帮助革命党人先后光复潮梅各县,其后捐款不少于40万元。还有,由清末潮州新式中小学堂培养出的很多新绅士肄业后,与各方志士共操戈,推翻潮州府、县旧政权,为辛亥革命作出重大贡献。其中,著称于粤东、1901年由丘逢甲于汕头创办的岭东同文学堂,成为培育粤东维新志士的摇篮。不少学生是“讨袁”、“北伐”的领导人:广东北伐军总司令陆军中将的姚雨平(平远县),广东北伐军前敌总指挥兼第二师师长林震(平远县),陆军大学代校长、广东省政府主席黄慕松(梅县),南北议和团秘书、潮汕第一位哲学博士张竞生(饶平县),广州武装起义策划和参与者、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修明(蕉岭县),国民党中央检查委员和海外党务委员李次温(梅县),广东省议员、黄冈起义后方指挥官林国英(澄海县),等等。
    虽然“绅士革命化”并不是潮州绅士阶层的普遍现象,但“绅士革命化”的意义和影响是相当深远的。它表明有一部分潮州绅士对封建功名和身份已经没有任何认同感、完全与清朝封建统治分道扬镳。
    总之,潮州绅士阶层一直作为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并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的,其命运就是封建社会制度的历史命运的缩影。有识者曾指出:“传统社会中的士绅在经济上是封建剥削者,政治上是现存封建统治秩序的维护者,文化上是传统儒家思想的代表者。这种地位使他们具有浓厚的封建性和顽固保守性。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正是‘依靠地主士绅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随着封建制度的腐朽和衰落,绅士阶层和绅士制度受到激烈的批判,绅士制度亦不断走向衰亡。可以说,1912年清王朝被推翻、封建制度灭亡后,绅士制度便不复存在,潮州绅士阶层也因为失去制度的依恃,最终走向解体。

(作者单位:汕头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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