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头市社科联党组关于巡察情况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对市社科联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3年7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社科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社科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社科联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社科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把脉”和“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体现,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正确看待存在问题。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市社科联党组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精准把握巡察组提出的具体意见和整改要求,以认真、扎实、诚恳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全员参与、深挖问题根源,以即知即改的诚恳态度和真改实改的政治担当,集中精力、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任务,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社科联党组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领导架构和工作机制,迅速成立市社科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党组成员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查找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市社科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党组其他成员落实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室的整改工作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分管部室落实巡察整改有关情况;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以抓铁有痕的干劲,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三)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巡察整改阶段3个月期间,市社科联党组认真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3次;市社科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6次,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每月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多次指导督促承办部室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大方面18个主要问题共39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清晰明确的巡察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室、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同时,要求具体承办责任人立足岗位职能,反思反省问题存在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承担起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共制定出82项整改措施并逐一推动落实。
(四)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期间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流程等多方面着手,对于能“即知即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限时完成。对照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集中力量推进问题整改完成。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共建立和修订制度4个,落实整改措施82项,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等各项工作中。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一议题”,进行常态化学习,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2023年4月23日党组会议及2023年4月20日社科界业务能力培训班均对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在2023年7月26日启动社科普及周期间,组织我市社科界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三是2023年8月2日党组会议对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四是2023年9月20日召开学术交流会,组织社科专家学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推动业务主管社科团体和社科普及基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要求业务主管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积极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和社科普及活动。截至巡察整改期结束,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的业务主管社团16个,占社团总数的100%,共计开展活动57场;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的社科普及基地27个,占基地总数65.68%,共计开展活动165场。参与活动人数近2万人(次),扩大了哲学社会科学的社会影响力。
3.针对“长期推动社科专家人才队伍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人才资源,按程序建立汕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逐步完善社科专家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发挥社科专家积极作用,探索常态化下基层机制,积极深入基层,参与社科普及活动。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市社科联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7月1日、7月26日组织开展“社科讲堂”活动,邀请社科专家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导读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宣讲,对党的创新理论进行深入阐释解读;三是发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导向作用,以项目研究带动社科人才培养。组织引导社科理论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汕头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加快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3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共有111项准予立项,于年底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
4.针对“对业务主管社科团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团体管理办法(修订)》、制定并发布《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办事流程指引》,加强对业务主管社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二是已制定并发布《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要求业务主管社团参照执行;三是要求业务主管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每季度末提交本季度活动总结情况和下季度活动计划;四是修改完善《举办活动备案表》,加强对活动主题、主讲人或报告人、主要观点等方面的把关,并派员到活动现场加强监督指导;五是严格加强业务主管社团有关审批工作,引导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5.针对“高质量研究成果不多,资政建言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期间,一是2023年7月7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学术交流会。社科专家学者围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头、乡村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汕头新时代侨村建设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阐释了“百千万工程”的丰富内涵和深刻意义,提出了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二是2023年9月20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弘扬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学术交流会暨2023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期交流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推动潮汕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潮汕籍作家作品研究助力潮汕文化海外传播、潮汕文化与职业教育的创新融合、潮汕古籍普及利用、潮汕非遗文化教育、潮汕版画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潮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对策建议;三是鼓励本地高校积极申报国家、省级课题,自2023年5月至巡察整改期结束,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4项,省级社科规划课题立项26项;四是拓展咨政建言平台,编印《社科参阅》供市领导参阅,应大局之需、献管用之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汕头老字号创新发展”等主题刊发一批有见地、有份量、有深度、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
6.针对“对社科工作者的培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市社科联关于推动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全员提升的工作方案》,以市社科联党组成员为重点,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持续加强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双提升等工作;二是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于2023年4月举办汕头社科界业务能力培训班,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提高我市社科工作者的党性素养和专业能力,切实提升了社科工作者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7.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仍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一把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性修养,并结合社科工作实际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二是不断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精神,增强谋划社科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引领我市社科工作开创新局面;三是结合理论学习成果,单位“一把手”带头开展调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前往有关业务主管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深入调研,掌握业务主管社团、社科普及基地有关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带头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主动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023年6月底,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立足社科工作实际开展调研,牵头撰写关于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结合存在问题,研究对策举措,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7月底,按照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加强深入调研,立足社科工作实际,牵头撰写关于干部能力提升的调研报告,针对干部队伍能力短板,提出提升干部队伍政治能力、思维能力、业务能力等有关举措,大大促进社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针对“主动谋划社科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广东省社科普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制定2023年汕头市社科普及工作计划,系统全面谋划有关工作;二是起草我市“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并于2023年11月25日由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更好地指导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三是发动业务主管社团、社科普及基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举办社科普及活动。以多种方式调动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的积极性,结合实际予以一定经费资助,引导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形式,提升社科普及工作成效,扩大哲学社会科学的影响力。
2.针对“未能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设立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给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高质量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底,市社科联向有关部门提出设立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鉴于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已下达到账,有关部门同意市社科联在申请2024年部门预算经费中单列“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
3.针对“调研挂钩联系制度没有落实,与社科工作者‘联’的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汕头市社科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社科组织工作制度》,结合《市社科联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工作。巡察及巡察整改期间,加强统筹安排,于2023年5月中旬、6月中旬前往有关业务主管社团、社科普及基地,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调研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扎实推动落实。加强联络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健康有序发展。
4.针对“对社科课题项目资助经费拨付不及时,失信于社科专家,不利于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已将2022年冻结的社科规划结项项目资助经费从2023年市社科联部门预算经费中拨付至有关单位账户。
5.针对“履行财务职责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租车合同审核流程,规范做好租车合同审核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四是在拨付社科普及活动项目资助经费前,要求有关社团和社科普及基地上报经费支出预算,并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上报有关情况总结和资金使用明细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和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要求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选拔任用条件、民主推荐范围、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范围及工作程序等基本要素,使推荐考察工作方案的制定更加规范化;三是深刻认识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肃性,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流程和细节,在干部考察过程中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素质纳入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四是派员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能力提升班培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及专业技能,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流程,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五是严格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有关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时,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和任职前公示制度。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3.针对“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社科联党组会议按要求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推动工作
市社科联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断推动我市社科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思想认识
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形势下社科工作者的职责与使命,团结带领广大社科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反思加强总结、做到举一反三,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提高党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进机关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成效的“助推器”。
(二)深化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立足治标、着眼治本,理清发展思路、夯实薄弱环节,确保问题得到根治,完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仍要采取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措施继续推进。全面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
(三)运用整改成果,推动社科事业繁荣发展
坚持举一反三,加大对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改进社科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到以落实整改促业务发展,以业务发展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团结和带领我市社科界广泛开展理论宣传、社科研究、学术交流、社科普及等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我市社科事业的具体实践,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实现新时代汕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8538348
电子邮箱:stctwh@163.com
邮政信箱: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大楼6楼市社科联
邮政编码:515000
中共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24年4月22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