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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关于信教群众工作抽样调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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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1-21     来源: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把握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关于信教群众工作抽样调查的思考

■ 孙建宏

    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关系到能否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实现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目标和理想,关系到党能否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宗教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幸福广东和幸福汕头建设,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汕头是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浓厚的地区,教徒约有12万人,约占全省教徒的1/10,宗教信众则更为庞大,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在转变观念中提高认真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做好信教群众(本文“信教群众”主要指一般信教群众,区别于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工作首先必须从观念上予以重视,过去由于宗教工作力量的薄弱和工作任务的繁重,对信教群众的工作关注不够,甚至无奈而成为“空白”地带,这是十分遗憾的。如果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和法规,信教群众都不清楚,那么如何去团结引导他们呢?从调查中来看,真正了解党的宗教政策与法规的信教群众仅约13%,“知道一点”的约52%,不清楚的占35%,而“获取途径”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仅19%多一点。因此,必须转变观念,下大力气,提高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并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抓手,切实做好信教群众工作。
    (一)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2001年12月底,中央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 提出以科学的态度看待宗教和信教群众,指出,“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这表明,我们党在宗教工作领域中更加务实和理性,更加强调“以人为本”,强调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重要性,也反映出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智慧。因此,我们一定要避免单从意识形态角度看宗教和信教群众,避免经常性陷入有神与无神的对立之中,要从“宗教消极论”和“信教群众落后论”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切切实实地尊重他们和他们的信仰,不因为他们信仰某种宗教而被贴上某种政治标签。要平等地看待他们,勇于和他们交朋友,这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
    (二)团结信教群众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长期性和群众性是宗教的根本特征,长期存在的宗教及由此产生的长期存在的广大信教群众,无疑是我党长期执政必须关注的一支重要力量。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只是在信仰上存在差异,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信教群众是人民群众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积极争取团结信教群众并把他们作为自己长期依靠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从“信教群众是异己力量”的陈旧观念中解放出来,避免一切伤害信教群众感情的言行,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全面落实好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把尊重信任、争取团结信教群众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上去认识,放到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去评判;放到实践党的宗旨和长期执政的高度上去思维。
    (三)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宗教工作归根结底是统一战线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内容。宗教的存在,是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的,信教群众往往构成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力量,团结引导得好,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放任自流或处理不当,就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强调:“在政治行动上,马克思主义者和爱国的宗教信徒却完全可以而且必须结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共同奋斗的统一战线。”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必须“按照宗教自身的规律做好宗教工作,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我们共产党人要有这个本事”。 2007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则明确指出,“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某种意义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全部主题,是一切宗教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必然归宿。
    二、 在转变工作思路中探索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途径
    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 要始终坚持依法管理,牢牢把握“依法依规”这条工作主线,要重视信教群众这个特殊的信仰群体,尊重理解他们的宗教信仰,要与他们广交朋友,努力抓好“三个结合”。
    (一)将行政管理和依法管理结合起来。做好信教群众工作首先要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观念中解放出来。传统的行政手段在管理上起到一定作用,但做宗教工作更要重视法律法规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教育。绝大部分信教群众都能正确处理信徒和公民的关系,都能懂得遵守法律法规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从调查中来看,有93.5%的信教群众理解支持依法管理,同时,要求“注意倾听宗教界意见”,约占96%。而对“政策管理”和“行政管理”支持率不高。因此,与其强调行政手段不如强调法规约束,与其郑重告诉他们“不准”、“不行”,不如引导他们学习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把依法依规引导作为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把提高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宗教事务条例具体条款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信教群众知法懂法,把依法依规活动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二)将政策法规约束和宗教教规引导结合起来。信教群众是有着一定宗教感情的特殊信仰群体,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必须重视宗教精神层面的影响和特性,忽视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难以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尊重他们的信仰并合理地利用宗教教义教规引导信教群众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调查中来看,有超过57%的信教群众最喜欢既“熟悉宗教政策与法规”,又“熟悉宗教基本知识”的宗教工作干部,对“熟悉宗教基本知识”的宗教工作干部比仅“熟悉宗教政策与法规”的宗教工作干部更有认同感。宗教干部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掌握党的宗教政策与法规,又要掌握必要的宗教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宗教干部要注意学习宗教学,把握宗教规律,了解一定的宗教教义教规,要从害怕别人误解“宗教信仰”的窠臼中解放出来。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毛泽东同志就循循告诫共产党人,“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信教,我们不懂得宗教。这是个群众问题,群众中有那么多人信教,我们要做群众工作,我们却不懂得宗教。”言下之意,宗教问题是群众问题,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我们的干部不懂宗教是不行的。因此,要针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受宗教教义教规影响深的特点,给予一定理解和肯定,要通过交朋友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客体关系,在信任沟通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注意通过对宗教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的发掘和阐释,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顺其信仰认同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将思想教育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结合起来。信教群众工作是思想教育工作,更是统一战线工作。“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要按照十八大的“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在宗教工作领域中解放思想,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打破习惯思维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今天,信教群众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因此,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不仅要注意讲政策,也要注意讲感情;不仅要注意说服引导,也要注意沟通交流;不仅要看到是工作对象,也要注意广交新老朋友。调查表明,希望与宗教干部交朋友的信教群众还是占大多数,达66.5%,认为“随缘”的占“24.5%”,而感觉“无所谓”的仅占9%。信教群众对“只讲法规不讲情义”、“只讲结果不作解释”和“不尊重宗教界人士”的政府工作部门干部最不满意,均超过70%。因此,要注意工作方法和艺术,防止工作方法简单和粗暴。还要通过多做实事好事,做好排忧解难工作,凝聚人心,发挥统一战线工作的特点,以人为本,联系实际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重视新时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思想活跃的特点,重视境外宗教渗透带来的影响和干扰,重视宗教的特殊复杂性,针对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在前头,不断拓展宗教工作中的群众工作的思路,创新宗教工作中的群众工作的方法。
    三、在把握工作抓手中,提高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成效
    把握工作抓手是出成效的基本方法,抓住工作队伍、工作纽带和工作阵地,通过各类活动搭建工作平台和工作载体,扎扎实实,千方百计做好信教群众工作。
    (一)牢牢抓住宗教教职人员这支队伍。宗教教职人员是信教群众中的核心群体,他们不仅在精神上与普通信教群众一脉相承,紧密相连。同时,对信教群众又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甚至是普通信教群众的依靠和力量。2010年,我市曾对300名信教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特别是有皈依的佛、道教信徒和有洗礼的天主教、基督教信徒对宗教教职人员的“信奉”和依赖程度较高,均超过60%,宗教教职人员有直接和很强的影响力。但对于广大信教群众,仍然有较大的工作空间,从这次调查中来看,在宗教教职人员那里“未受到关注”的信教群众超过一半以上,达55.25%,“一般关注”的达32%,受到“关注”的尚不足13%;而广大信教群众最关注的宗教界群体是“宗教教职人员”,占36.5%;有37%的信教群众认为教职人员对信教群众的影响最大,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和政府工作部门的影响;有87%的信教群众要求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建设。因此,要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教育和引导,做好信教群众工作首先就是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工作,通过宗教教职人员去影响、联系一般信教群众。在天主教、基督教工作中,特别要注意既要团结好非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又要团结好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在有关位置安排、名额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尤其不能非此薄彼。宗教教职人员一般以宗教信仰的传播为职业,没有其它工作单位,不领取政府工资,也不受党的任免,较一般信教群众具有更加自由、信仰感情更加深厚等特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与团结问题,应该成为如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总之,要大力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爱国宗教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要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二)牢牢抓住爱国宗教团体这个纽带。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超过26%的信教群众关注“宗教团体”的发展,27%的信教群众认为宗教团体对信教群众影响最大,有超过41%的信教群众认为“宗教团体”的作用发挥的不理想,而要求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则近74%。可以说,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发挥空间仍然很大,且十分不平衡。毕竟宗教的事情归根结蒂要由宗教界自己去办,党政部门不能越俎代庖,要解决防止和杜绝爱国宗教团体软弱涣散,甚至处于瘫痪状态,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的状况。要抓好宗教团体的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树立好形象;要帮助宗教团体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切实实落实好;要帮助和指导他们增强处理世俗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的能力、自养的能力,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反映信教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好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
    (三)牢牢抓住宗教活动场所这块阵地。宗教活动场所是信教群众相聚、联络和活动最经常、最多的地方,是各种信息汇聚、交流的地方,是宗教渗透和反渗透的必争之地,也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必须充分关注的一个地方。有近31%的信教群众十分关注宗教活动场所,有30.5%的信教群众认为宗教活动场所对信教群众影响最大,有近32%的信教群众表示会经常到宗教活动场所参加活动,有时参加的另有36%,也就是说,超过2/3的信教群众还是会去宗教活动场所,而且他们一般都是在宗教节日和场所举办活动的时候前往,共计83.5%,不确定的仅占16.5%。而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的宗教信众达77%。无疑,要引导、鼓励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把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延伸到一般信教群众,避免宗教活动场所政策教育边缘化,甚至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如果一般信教群众难以接受到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谈加强信教群众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话。宗教活动场所是加强信教群众教育的理想之地,在团结、引导好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基础上,要通过开展多种宗教及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凝聚信教群众,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融教育于活动之中,融思想教育于宗教活动之中,运用现代传媒技术,运用改革开放成果做好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工作。要坚决防止场所过分的商品化、宗教修持的薄弱化以及政治敏感性的边缘化,要不断丰富平台与载体,寓引导于活动之中。特别是要发动宗教活动场所,送温暖,献爱心,真心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就业谋生、改善生活,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怀和温暖。努力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努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汕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社科联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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