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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文化保护利用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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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1-21     来源: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潮汕文化保护利用之我见

■陈汉初

    潮人,或称潮汕人、潮州人,是广东省三大民系之一,其居住区域潮汕地区位于广东省最东端的南海之滨,并与江西、福建两省交界,故有“省尾国角”之俗称。潮汕地区原为潮州府辖地,其幅员相当于现在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以及梅州市现辖的大埔、丰顺二县,现有人口1000多万;除此之外,还散居我国各省以至海外各地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潮汕人,也有1000多万,即所谓海内1000万、海外1000万,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民系。自古以来,潮汕就是一个整体,因其操潮语、民风习俗趋同,所以人们一直将之称为潮人,将其人文文化称为潮汕文化。所以,潮汕文化也伴随着潮人的足迹,走向全国各地,走向全世界。有人说: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潮人,有潮人的地方就有潮汕文化。所以,潮汕文化是一个整体,是密不可分的。1991年初,国务院批准潮汕行政区划调整,潮汕一分为三,但潮汕文化不能分,也分不了。

(一)

    由于潮汕三市分立行政区划毕竟是一个现实,汕头、潮州、揭阳三市,都是地级市,大家彼此彼此,不分伯仲。三市有关部门在谋划文化发展时,也各有各的招,互相竞争,这对发展潮汕文化应该也是一个好现象。但也出现一个倾向,就是过分强调自我,三市文化工作者对各自的研究对象过度“移情”。正如中山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春声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从事地域社会历史研究的学者,大都热爱自己的研究,热爱自己所研究的人们,热爱这些人们祖祖辈辈生息的山河和土地。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从事的是一项与个人的情感可以交融在一起研究,学术传统与个人情感的交融,赋予这样的工作以独特的魅力。我们在感受这样的学术魅力,享受思想创造愉悦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由于对研究对象的过度‘移情’而产生的画地为牢的倾向。我们的思维不应受到行政区划(不管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概念范畴、族群偏见、意识形态等等因素的束缚,而应该像这本书所展现的图景一样,从实际的历史事实和历史过程出发,尽可能贴近和理解当时人的立场,重现他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①
    我们会不会因对研究对象过度“移情”而产生“画地为牢”倾向?我们的思维,会不会受行政区划(不管是过去的还是现在的)、概念范畴、族群偏见、意识形态等原因的束缚?
    依我所见,或多或少是有所表现的。比如,对汕潮揭三市的文化,究竟叫什么好?有的说叫潮汕文化,有的说叫潮州文化,有的说叫岭东文化。有的还是在网上争得你死我活。几年前,本地高校,有一位副院长问我,你对“潮汕文化”或“潮州文化”这个议题有什么看法,我当时随口说:这是一个无聊的课题。但现在看起来,确实应该严肃地予以对待了。因为如不认真对待,已影响到我们的研究质量,也危及我们这个地域文化的文化安全。
    首先,作为潮汕文化研究者来说,你何必去分区域、分彼此,“画地为牢”,超过区划的,就不去提它,不去研究了,这怎么行?这样,是会影响研究质量的。比如搞民俗文化研究的,不去比较分析各地俗象的案例,怎么能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
    其次,潮汕文化的产生发展,在潮汕各地都应该有不同的表现,有的有头无尾,有的有尾无头,有起源而无存续、发展,有存续发展而非源头。这就需要我们到潮汕的各处去追寻,去进行田野调查,弄清其来龙去脉,不应该人为“画地为牢”,应该从全局的高度,从潮汕地域文化繁荣发展的高度,来考察、处理。2010年,汕头质监局向省申报狮头鹅为澄海地理标志产品时,另外一个市的质监部门就提出不同意见,说狮头鹅最先不是出自澄海,而使申报搁置。
    在这方面,我们国家也是有教训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互相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②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的保护对于促进我国民族团结、维系国家文化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些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的技艺开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人们对于曾经代代相传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还缺乏保护遗产的历史使命感。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流失状况严重,后继乏人,这样一来,使得中华文化面临可能发生断层、并导致整个民族意识发生变化的问题,对我国的文化传承和保持中华文化的独特性会造成不小影响。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处理不好,有可能动摇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影响我国的文化安全,从国际文化战略层面看,直接关涉我国的国家安全局势。比如,2007年,韩国将“祭孔大典”进行了正式文化遗产申报;韩国还说“活字印刷”是韩国人发明的;韩国还把张衡发明的地动仪印在了他们的钞票上。韩国学者比较清醒,说全世界都知道地动仪是中国发明的,但是政府官员和商人还是将地动仪变成了韩国文化的一部分。韩国提出造纸也是他们发明的。如果我们再不重视非遗的保护,本属于中华民族的独特文化和历史将成为别国的文化名片。
    笔者认为,在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三市应同心协力。可各自申报的,各自申报;应合作申报的,合作申报。各市不应该为争本市申报权而把事情搞砸。
    再次,作为潮汕文化的研究者来说,不应该对自己研究对象过分“移情”而刻意强调自我,进而使潮汕文化受到阉割,使潮汕文化资源白白流失掉。前些年,笔者曾在粤西等地茶馆发现不少茶馆也在用潮汕功夫茶中的冲泡技艺,如果不是汕头申报潮汕工夫茶地方标准取得成功,潮汕工夫茶不也成为别市的文化名片了吗!

(二)

    有基于此,笔者对潮汕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能否让有特色的城中村存活。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推倒旧村庄,建设新城市,这也许是目前全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通常做法。但这无形中就把我们原有的文化陈迹消灭了,这难道不是一个损失吗?能否让有特色的城中村存活,这也许是一个难题,但只要认真谋划、规划,应是可以解决的。比如汕头的鸥汀寨,古旧建筑那么多,文化底蕴深厚,把它规划成一个城中公园,如何?
    二是能否把农村旧村落激活。现在三市农村,一般都是丢老村,建新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必然是推倒旧村落,建设新住宅。这样,潮汕古民居不就全消失了吗?潮汕老厝文化不就消亡了吗?所以,我们应该及时调研,那些古村落应纳入整体保护,那些古民居群应保留下来,形成一个潮汕老厝生态保护方案,提交有关领导、部门在决策时参考。另外,有的旧村落是可以重新装修、激活的,做成“农家游”旅游产品。
    三是能否让潮汕节俗文化合理存在。潮汕特有的文化,是我们的文化符号,如“豆腐花,豆粿”的叫声,只有在潮汕乡城中才能听到。又如潮汕节俗文化亦然。潮人岁末“酬神”和年初“游神”,是一项持续时间较长的游神赛会民间俗文化活动,俗称“庆春傩”。潮汕有一句俗话:“游神正二月。”潮汕春节游神赛会是潮汕文化活动最有特色者,也是潮汕民间文化的集大成。换句话说,潮汕民间文化离不开游神赛会,游神赛会是潮汕民间文化的根。每年的农历十二月初一,潮汕民间开始“谢神”,就是酬谢神对人间“恩情”的“感恩节”。这项活动一直持续到十二月二十四日。腊月二十四这个“年关”至正、二月,潮汕乡村各乡各里先后进行着各种“游神赛会”活动。所谓游神赛会,实际上就是潮汕各乡各里的民间狂欢节。腊月下旬至正、二月,各乡村择吉日(或固定时间)游神赛会。所游的神,既有城廊供奉的神,也有本地造出来并供奉在乡里四个门头的神,总之都属儒释道诸神。如“三山国王”、“妈祖”、“关爷”、“注生娘”、“大老爷”、“二老爷”、“三老爷”、“龙尾爷”、“城隍老爷”等。③
    正如民俗学者所言,潮汕的“庆春傩”,不是封建迷信,是一种很有文化意义的活动。中央电视台第四频道《远方的家》栏目所展示的老屋、民居、民俗活动,其受欢迎程度之高,不正应证了笔者上述观点吗?
    笔者曾于2005年6月在市社科联举办的一次旅游研讨会上提出开发潮汕节俗文化的旅游产品的观点。文章认为:潮汕是古代中原移民的聚居地,因其“省尾国角”的封闭性和远离政治中心而沉积了大量的古代文化信息,这其中既有古时中原的文化信息,又有早期的潮汕本土土著民族的文化信息,也有中原移民到潮汕后与大自然作斗争的文化信息。虽历经政治冲击和战乱、动乱,均没被冲击掉。据记载,早在黄帝时就有“百兽率舞”的活动。其实,潮汕游神的动物舞,不正是我国黄帝、炎黄时期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原始部落的“百兽”舞吗!另外,如舞鳄、舞鳌鱼,是潮汕先民向大海要食物、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见证。据史料记载,陈尧佐(963—1044年,系北宋宰相)于宋咸平二年(999年),以开封府推官转任潮州通判两年。在潮期间,他修孔庙,建韩吏部祠,率州民之秀者就学。时鳄鱼肆虐,张氏子为所吃,尧佐命吏往捕,以百夫曳之出,烹诸市,作《戮鳄鱼文》。潮人舞鳄鱼的大型场面,不正是当年“百夫曳鳄”情景的再现了吗?又如蜈蚣舞,也应证了早年潮汕为“南蛮”荒芜之区,野兽、害虫等横行的事实。这些民俗活动,是人民最欢迎的。丰收的喜悦,美好愿望的寄托,统统融入了其中。它既是邻里和睦的“调节器”,又是人们奋发向前的“添油机”,在调节社会和谐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旅游,游客要看的无非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自然景观,潮汕并无优势,倒是人文景观是一大优势。以上勾勒到的不就是一大厚重的潮汕人文景观吗?国际上不少著名的旅游项目,如“万圣节”、“斗牛节”以至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泼水节”等等民俗活动,都是原始部落游神赛会改造而来的。所以说,潮汕民间的岁时节日、游神赛会等民俗活动,是一笔可供挖掘的旅游资源,应认真研究改造,把它开发成旅游产品。如揭阳榕城的“行彩桥”、澄海盐灶农历二月二十二日“揖老爷”、二月十四日樟林“游火神”、九月初一至初九莲华新楼村“九皇斋”节等,要组织专业民俗、文化工作者对有关项目进行改造加工,并开发成旅游产品;潮汕农户做粿过节、“出花园”、嫁娶等风俗,充满民间乡土趣味,一些典型的农户及项目,可组织游客参观,既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又可增加农户收入;一些大型的游神赛会,如澄海冠山的“赛大猪”,濠江区广澳街道东湖乡的“赛桌”,可以进入旅游排期,组织外地游客参观。④
    综上所述,如能给予潮汕节俗文化一个合理存活的空间,将之激活成为文化产品不是没有可能的。
    四是能否让潮汕文化展馆均衡布局。潮汕文化是一个整体,潮汕华侨文化、潮商文化、民俗文化,也都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大无必要三个市都去建华侨博物馆,这不但造成资源分散,也是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因此,对三市文化展馆进行一个合理布局,是非常重要的。初步设想是:
    1、个性特点突出的,各市建。如汕头的开埠文化、海洋文化;潮州的府城文化、饶宗颐、李嘉诚等名人文化;揭阳的古揭阳文化等等。
    2、共性特点突出的,协调、协作建。比如:
    ①汕头:
    潮汕华侨博物馆(包括潮汕侨批馆)
    潮汕电影艺术展示中心
    潮菜馆
    ②潮州:
    潮汕工艺美术馆
    潮汕老厝博物馆
    ③揭阳:
    潮汕民俗博物馆
    潮商博物馆          
    以上考虑,仅供参考、讨论,并建议择时在汕潮揭同城化协调工作中作为一个议题列入。

    注释:
    ①陈春声《序》,见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6月陈汉初著《汕头埠图说》。
    ②转引自宗波:《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安全》,见2012年6月9日《光明日报》。
    ③陈汉初著:《话说潮人》,2010年5月中国文史出版社。
    ④陈汉初著《畅想潮汕》,2011年6月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者单位: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市社科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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