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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统村落是刻不容缓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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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发布机构: 汕头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保护传统村落是刻不容缓的历史责任

马灿龙

    如何在城镇化大潮中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近年,小公园开埠历史文化街区保育活化引起广大市民热议,与此同时,我市传统村落的命运问题也进入有识之士的视野,呼吁进行有效保护。今年有政协委员联名就此提交了相关提案,痛陈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受到有关部门重视。本文拟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浅见。
    一、传统村落是我们的文化家园
    什么是传统村落?
    中国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在历史演变中,由“聚族而居”这一基本族群聚居模式发展起来的稳定的社会单元。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乡土中国的基层社区单位便是聚族而居的村落。”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十分关注古村落的命运,他认为中国最古老的村落在浙江宁波的河姆渡,形成于史前的新石器时代,距今巳7000年,是较为成熟的原始村落。最古老村落既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初的聚落,也是文明的发祥地。
    中国传统文化源自农耕文明。中华民族在数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在辽阔国土上聚族而居,形成以族群血缘关系组建起来的传统村落,具有家族血缘性和区域地缘性特点。村落里有创业始祖的传说、族谱族规家训家规、民俗节庆和缅怀先祖的祭祀活动等,蕴含着丰富而又深邃的历史文化信息,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可以说,传统村落是乡土文化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时至今日,古村落依然保存着大量原汁原味的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村落文化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是我们的文化家园,是我们的根。
    汕头有很多宝贵的潮汕传统村落。
    澄海的前美村、龙美村、程洋冈村,濠江的凤岗村,金平的沟南村,潮阳的下底村等传统村落,是潮汕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的载体和样本。如前美村因〝岭南第一侨宅〞陈慈黉故居而名声在外,华侨文化是其最大特色;程洋冈拥有千年的古建筑和淳朴的人文景观,各种风格迥异的祠庙、府第、民居、古港,古榕,古寺,古庙,古书斋,古渡口等依然保存完好,街巷肌理、风貌基本完整;下底村建村于南宋咸淳年间,是座有着700多年历史的古村落,保存不少明、清、民国时期的潮汕老建筑,“下山虎”、“四点金”、“驷马拖车”保留完好;凤岗村按照潮汕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布局,错落有致,古朴简约,是粤东地区一个独具魅力的滨海古渔村;这些都是我市宝贵的文化资源。
    保护传统村落意义深远。
    在当前全球化视野下,在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浪潮中,如何让人们能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文化自觉”意义上探讨古村落生存与发展的实现路径,是亟须解决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以文化力量对传统乡镇村落进行改造,可以说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共识。通过将当地传统产业包括民俗文化与旅游业结合这种发展模式,打造了不少“不离土不离乡”、传统与现代并行不悖的成功案例。
    一个地方传统村落所包含的环境文化、建筑文化、祠堂文化、家居文化、民俗文化等等,可以反映一个地域、一个族群乃至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文化特色和心灵历史。相对于经典文献和地下挖掘出来的古物史料,传统村落所承载的有关民族、族群文化的历史信息更具鲜活性,是我们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史和文化渊源的“实证”、“活证”。清末思想家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村落如果彻底消失,将失去民族的文化基因,意味着千百年来先祖为我们所营造的、可以安放灵魂的精神家园将离我们远去。保护这些传统村落,其意义不仅仅在于保护那些老旧民居,而是在于保护地方传统文化的根,重塑村落文化”,复兴“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曾就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问题强调指出,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擦亮历史文化遗产这张金名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因此,我们必须深怀敬畏之心、坚持文化自信、承担历史之责,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到保护与利用相统筹,在保护中加强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
    二、传统村落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几十年来,伴随着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村落因各种人为或自然的原因,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不少村落被大肆扩张的城市所吞噬;不少村落因人口急剧流失而陷入无人居住、破败坍塌的萧条局面;有些传统村落则因急功近利的商业模式运作下的过度开发,被恣意肢解变得面目全非;许多承载着丰富传统文化内涵和历史记忆的古村落、古建筑和文物遗迹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并正在被破坏。大批传统村落由中国乃至世界人类的文化遗产,一夜之间成为永远的文化遗憾,随之带来的是与之共生的乡村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的湮灭。
    根据民政部的统计,2002年到2012年,我国自然村由360万个锐减至270万个,10年间减少了90万个。除去被合并等原因,平均一天消失的自然村落有近百个,其中包含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
    我国2012年起抢救性地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以来,经过努力,传统村落快速消失局面得到一定遏制。尽管社会各界一片保护声,近年各地古村落被毁事件仍时有发生。目前我国许多传统村落面临着“四化”趋势,一是“速溶化”,村庄在造城运动中被拆,迅速“溶解”;二是“空村化”,人走村空,人口凋零,逐渐消亡;三是“空心化”,人虽在,但村落的历史、古迹、文物等陷于湮灭;四是过度商业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传统村落具有脆弱和不可再生性,村落景观的凋落、山水体系的破坏、民居建筑的衰颓,以及大量以“文化”之名的改造实为乱搭乱建,都在侵吞、破坏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
    我市的许多村落同样面临着以上问题,亟需抢救性保护。当然,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必然趋势的,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我们不可能原封不动地留住所有的传统村落,但是至少应该将那些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文化彰显、特色突出的传统村落保护下来,延续下去,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存农耕文明及传统文化的标本。汕头市目前被列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的数量实在太少,与潮汕文化的地位极不相称,市一级传统村落甚至还没有认定,政策及措施更是还未出台,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明显落后于梅州等其他地区。
    三、保护传统村落必须坚守的几个原则
    保护传统村落须着眼于修复整个文化生态系统,恢复其固有的生机与活力。
    中外专家对传统村落保护原则达成了许多共识,也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概括起来,就是要进行活态性、原真性、整体性、延续性的保护,守住底线,守护家园。
    活态性保护:传统村落中的建筑以及建筑中固态的物件和活态的生活,才能给人以最直观的感受,才能使传统历史文化得以传承,乡愁得以安放。因此对传统村落要进行活态保护,恢复其固有的文化活性,这样才有生命力。例如汕头不少传统村落民俗文化丰富多彩,依然鲜活地留存至今,迎神赛会〝营老爷〞等节庆活动异常热闹,参与度高,不单吸引本地村民包括青少年的广泛参与,也引发游客及市民的关注和兴趣。
    原真性保护:要原貌保护,守住底线,尽可能做到原址、原状、原物、原汁原味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与开发。村落修缮开发要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做到慎砍树、不填池、少拆房,尽可能在保持原有村落形态风貌的前提下发展产业,防止过度开发,保持传统村落遗产的真实性和原始韵味,为后人留下寄托乡愁的地方。
    整体性保护:对古村落的保护,应从其文化生态系统入手进行整体性保护,不仅要保护物质遗产,而且要保护非物质文化,使遗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动态融合;不仅要保护遗产本身,还要保护其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文化生态。对历史典故、民俗礼仪、传统手艺、地方戏曲以及乡土故事、民间歌谣、民俗谚语等,开展抢救性发掘、搜集和整理。同时,新农村建设中应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将两者有机的统一起来,保护村民的人居环境,保持传统村落的格局、外观、肌理,保护传统村落的文物和文化遗产。
    延续性保护:传统村落的文化遗存和历史遗迹,应在保护前提下加以合理、科学、适度的利用,使文化遗产焕发其应有的光彩,提升村落文化品位,从而达到“积极保护”的效果。应当将现代元素与传统元素有机结合,赋予传统村落以新的生机与活力,现代生活设施、基础设施可以通过成熟的技术“藏着掖着”进入古村落、老建筑,比如掩在地下、埋在墙里。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传统村落多数民宅的采光、通风、排污等存在“先天不足”,不适合现代生活需求。首先要对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改造,铺设下水道、电缆沟,建设卫生公厕,修建生态停车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村民在传统村落中享受现代文明的恩惠,传统村落才能真正延续下去。
    四、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施路径
    潮汕传统村落散布着丰富的文化遗产,记录着时代变迁,承载着文化积淀,形成了丰富而独特的乡土肌理,传承了绵延千百年的乡村文脉,是潮汕人寄托情感的家园,需要好好整理保护。保护传统村落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多方面着手:
    立法保护,做好规划。运用特区立法权出台地方性法规,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进入法治轨道。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学习和执行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树立依法保护的理念。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保证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为防止传统村落过度开发和破坏性保护,需要成立由民俗、古建、民间艺术、理论研究等专家组成的队伍。我市已成立了〝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制定好各专项规划,为传统村落保护活化提供科学指引。编制规划要充分研究和注意保存传统村落在人文风貌、历史建筑上的个性特色,防止在规划中造成千村一貌的破坏性保护。
    制订标准,建立名录。我市可以从成村年代、村落文化、人文典故、建筑特色、古寺名木、现实状况等综合指标,制定一套传统村落价值评估体系,出台细化的“汕头市传统村落认定标准”。将符合标准的传统村落列入名录,明确给予保护。
    记录历史,留住乡愁。应该开展全面摸查调研,通过实地考察、走访等方式,登记造册,拍照存档,口述历史,分别对传统村落的村志、家谱,民俗、族训、宗教,以及民间文化、华侨文化、府邸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并用调研分析、专家建议等方法为古村文化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将传统村落的独特文化价值传承下去。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传统村落保护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关键是将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的村民留住,改变过去义无反顾地往外走的状况,而是留在村里生产生活,繁衍生息,传统村落才是活的,才能留住乡愁,把悠久的文化基因传承下去。
    因此,保护传统村落,重要的是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使村民的利益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联系在一起,让他们从中得到实惠。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先从规划、农村垃圾处理、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等方面下功夫,注重民生,增加各种生活设施,改善村民的生存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其次,让村民参与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和休闲观光农业,通过就地就业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实现乡村就地城镇化,从而调动起村民的积极性,增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内生动力。
    吸引社会共同参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的保护,政府与民间应该形成合力。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吸引社会人士和社会资本参与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利用,积极寻找政府、村民、开发商三者之间最佳的共赢模式。传统村落保护,一方面要用足有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调动社会力量发挥传统村落保护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多方筹措保护资金。发挥热心保护传统村落的企业家、有识之士和文化义工的积极性,支持成立市和区县两个层面的相关社会组织或机构。与此同时,动员广大海内外华侨华人、潮商、乡贤反哺家乡,复兴乡村,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潮汕传统村落。
    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几年全国各地逐渐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探索了许多新鲜经验,创造了许多成功案例,值得汕头学习借鉴。江西抚州推行传统村落“一员护一文物”“一员管护一古村”,这种“认修”的专人看护机制可谓一创举。江苏苏州市政协提出十种具体模式为古村落的出路支招,取得很好的效果。我省不少城市则是采取传统村落与文化基地有机结合的成功范式,形成具有独特风格的深圳大芬油画村、观澜版画村,珠海北山音乐村,前两个案例早已名闻遐迩,后者则异军突起,值得关注。珠海香洲区南屏镇北山,是一个有着200多年历史的传统村落,保留了许多传统建筑,如杨氏大宗祠建于1868年,是珠海市最大的一座祠堂;由民国戏院旧址改造而来的北山戏院;原本为“医帝庙”的北山会馆等,当地依托这些村落传统建筑举办北山音乐节,邀请世界各地音乐家前来,古村落中式舞台与无国界音乐融为一体,使北山音乐节从诞生之日起就别具一格,传统村落也由之焕发生机。
    以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作为重要抓手。传统村落可分为“景观村落”、“历史村落”、“人文村落”等类别,其活化、开发应采取不同对策和模式。通过挖掘、整合乡村资源,开展文化休闲旅游,发展经济,带动本地就业,增加村民收入,是比较现实可行的途径。
    如利用村里传统特色建筑建起民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打造画家聚集的写生基地、创作基地甚至画家村;村民以〝土家菜〞为招牌自办或合办“农家乐”;开办主题民宿、乡村客栈,发展以“养生养老、乡村生活”为特色的休闲度假;利用本地手工艺开发旅游工艺品,建设特色手工艺村;参与性体验式的特色农业观光游;以及打造新兴的互联网+特色农产品“淘宝村”等等。
    总之,我们要善待每一个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呵护好先人留下来的“历史遗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不可再生的村落文化遗产和生态资源,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凸显特色,积极探索、寻找适合各自的出路,最终实现历史遗存与现代文明的共生共融共存。

(作者单位: 汕头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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